我的确想过。如果他听过我的歌,如果他还记得我,他一定会说,要对他有信心。
这一年我二十二岁,事业有了起步,也接近了心目中最崇拜的那个人,他比我大四岁,是天团的贝斯手,乐迷们叫他塞林格,所以才有了那首《麦田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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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守望者》大获成功后被一部电视剧买下作为片尾曲,剧组上综艺节目宣传时,我也得跟着连轴转,很累,但是我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唱过live了,虽然到场只是唱一首歌,和观众也没什么互动交流,甚至很多人其实不是冲着我的歌来的,但是很满足。
除了常常能唱现场,还有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我从那间地下室搬走了。说是值得庆祝,但真的搬走时居然有点不舍。这间地下室在我之前一定也有许多人住过,但对它来说,曾住在这里的人,成功了的,失败了的,整洁的,邋遢的,脾气好的,脾气坏的……所有人都是过客,而它永远是地下室,潮湿、逼仄、阴暗,如果房子也有灵魂,它会不会希望有一个主人?
可它一定又会觉得,自己怎么配呢?
离开时阳光正从唯一一面半大的窗户射进来,在地板上拉得又斜又长。我带上了门,我没办法成为它的主人,但我可以永远地记住它,只要将它写进歌里。
脑海里浮现出旋律和歌词的片段,这短短一个月里,诞生的大大小小数不清的灵感仿佛比之前二十二年诞生的加起来都多,连睡觉都成了一件不得已为之的事,恨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能有十二个小时写歌,十二个小时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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